杭州市“品字標浙江制造”資助經費管理辦法 杭州市“品字標浙江制造”品牌建設資助經費 管理辦法
為加速推進杭州市“品字標浙江制造”品牌建設,加快推動產業轉型升級,鼓勵引導企業加強質量創新,提升質量發展水平,根據《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開展質量提升行動的指導意見》《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打造“浙江制造”品牌的意見》《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“新制造業計劃”推進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》《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杭州市新一輪制造業“騰籠換鳥、鳳凰涅槃”攻堅行動方案(2021—2023年)的通知》等文件精神,結合杭州實際,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、杭州市財政局決定開展“品字標浙江制造”品牌建設資助,并制定本管理辦法。 一、經費來源 杭州市“品字標浙江制造”品牌建設資助經費由市財政局統籌安排,納入年度預算。 二、經費使用原則 資助經費的管理和使用遵循“總額控制、科學規范、公開公平、??顚S?、突出績效”原則,統一規劃,按年實施。 三、資助條件 申請資助的企業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: 1.在杭州市行政區域內登記注冊,具有獨立法人資格; 2.上一年度取得“品字標浙江制造”認證; 3.設立企業首席質量官,并落實貼標亮標相關要求; 4.不屬于嚴重失信、破產清算,或經營異常企業。 四、資助標準 經審核符合資助條件的企業,每家給予不高于20萬元的一次性資助。 五、申請材料 申請企業應提交如下材料,并加蓋公章: 1.《杭州市“品字標浙江制造”品牌建設經費資助申請表》(見附件); 2.“品字標浙江制造”認證證書復印件; 3.企業首席質量官聘任證明復印件; 4.“品字標”貼標亮標證明材料。 六、資助程序 1.申請。申請企業應于每年4月底前向所在地區、縣(市)市場監管局提交申請材料,由區、縣(市)市場監管局核驗材料的真實性并進行初審后,報市市場監管局審核。 2.審核。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對申報材料的復核,確定擬資助企業的名單與金額。 3.公示。擬資助企業名單與金額通過市市場監管局網站向社會公布,接受社會監督,公示時間為7天。 4.資金下達。對經公示無異議的,由市市場監管局下達資助文件,安排資金撥付。 七、職責分工 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專項資金預算管理,分配項目資金,組織項目實施,審核撥付資金,對預算執行、資金使用情況進行跟蹤監督檢查,開展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和信息公開等工作。市財政局負責按規定安排預算資金,對部門的預算管理有關情況進行監督,指導部門開展預算績效管理等工作。 八、監督管理 1.市場監管局和財政局及其工作人員在“品字標浙江制造”品牌建設資助經費的審批、分配過程中,存在違反規定分配資金,以及存在濫用職權、玩忽職守、徇私舞弊等違法違紀行為的,按照《預算法》《公務員法》《監察法》《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》等國家有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,涉嫌犯罪的,移送司法機關處理; 2.對違反本辦法或弄虛作假的申請企業,一經查實,除予以通報并取消資助資格、收回資助資金外,將依法追究責任。 九、附則 1.各區、縣(市)市場監管局和財政局可參考出臺相應資助政策; 2.本辦法自2022年7月13日起施行,有效期3年。 原《杭州市“浙江制造”品牌建設資助經費管理辦法》(杭質質〔2018〕144號)同時廢止。 |